全国扶贫培训宣传中心扶贫日标识设计(扶贫日标语)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起,每年的10月17日将被定为扶贫日。“1017,邀请你加入我们”。为了营造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和推动扶贫的良好社会氛围,扶贫日的标识特意从社会上征集。I .设计要求
标志设计要从视觉表达和内涵传递上充分诠释扶贫日的本质,体现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的基本内涵,体现中华民族勤劳、扶贫、扶贫的传统美德,体现和谐友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创意新颖独特,主题清晰,寓意深刻,表达元素运用得当,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图形和颜色是互补的,具有合理的构图规则,清晰流畅的图案,简单明亮的颜色,易于识别、记忆和识别。
总体设计应具有良好的通用性和可扩展性,有利于各种材料和工艺的生产以及通过不同媒体的传播。
二、招标范围
全社会的收藏。
三.选择和奖励
1.选择。国家扶贫培训宣传中心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所有贡献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2.奖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优秀作品奖10项。
3.奖励。对获奖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奖励,获奖者由国家扶贫培训宣传中心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20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5000元。
收藏家可以要求获奖作品的作者修改和改进作品。如果所有申请都不符合要求,奖项可能会空缺。
以上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税款。
四.提交鉴定工作的要求
1.申请时应提交一份纸质文件和一份电子文件。
2.标明标识的标准比例和标准颜色。
3.附上对标志含义的解释。
V.招标要求
所有提交作品参加选举的作者都被认为已经仔细阅读了这一要求并严格遵守。
(1)版权描述
1.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或模仿他人作品。一旦发现,将取消参加评估和展览的资格。如有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
2.所有入选作品的版权归征集机构所有,入选作品可由征集机构通过任何宣传形式进行推广和传播。
3.从候选作者向征集和评选活动提交候选作品之日起,他们同意作品征集机构及其合作的第三方将重新创作提交的作品。
4.本次征集不收费。无论提交的作品是否被采纳,发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将不会被退回。请为你自己保留一份。
5.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属于国家扶贫培训宣传中心。
(2)提交的时间和方法
1.截止日期:2014年10月10日(以邮戳为准)。
2.提交方式:作品可以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提交。设计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并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系单位:国家扶贫培训宣传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1017作品收藏组
邮政编码:100028
邮箱:zgfp1017@cpad.gov.cn
电话:010-84419146
联系人:赵雅莉
国家扶贫培训宣传中心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