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有限公司要满足这些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先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公司名称核准登记后再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规范的公司名称应有四个部分组成:①行政区划,②字号(商号),③行业特征(或经营特点),④组织形式。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制式表格,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
2、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即营业执照或其它法人的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发照机关的印章)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即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并附该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草案。
以上提交的材料中,凡需要股东签字、盖章的,是法人股东的应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是自然人的由股东本人签字、盖章。
(二)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申请书(制式表格,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
2、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由全体股东共同审议制订,公司章程必须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任的证明。
5、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验资证明。
7、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8、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的证明。
公司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必须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并有明确的路、街名和门牌号码,租用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应办理合同签证和房产租赁手续。
经核准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凭《营业执照》雕刻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申报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