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何办理?
电信业务分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语音通信服务的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的许可证。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必须获得的资质,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其他相关法规进行管理和规范。
一、以下是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 经营者资格
:经营者必须为依法设立的公司,这意味着只有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才能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注册资金
:申请单位的注册资本应符合相关要求。通常,省内业务的注册资金要求为一百万以上,而跨地区业务的注册资金则需要达到一千万以上。对于特定的增值电信业务,如ICP许可证和edi许可证,注册资金要求仍为一百万。
- 经营能力与条件
:经营者需具备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这要求企业拥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其业务运营,并具备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通常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总数不能低于五人。
- 信誉和能力
:经营者应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这要求企业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能力,以确保用户的权益得到长期保障。
- 硬件条件
:经营者需要具备相应的硬件条件,包括场地、技术方案和适合开展工作的设施。
- 业务与经营范围
:申请单位需明确其业务与经营范围,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 材料准备
:申请单位需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公司概况、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等。
二、以下是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按照要求交齐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收到全部补正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4、省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其他行政许可文书。
6、经营许可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或者由其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领取。
7、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三、变更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下来,有的公司可能会发生一些诸如经营主体变更之类的证件变更,那么这些变更应该如何操作呢?下面就来为您介绍ICP经营主体、业务种类、域名、业务覆盖范围、注册资本、注册住所、法人、公司名称变更应该如何操作已经变更所需材料!
经营主体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或者其获准授权经营电信业务的子公司,遇有合并或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应当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办理经营主体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2.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3.经营许可证原件;
4.旧的公司章程(须是在工商管理局备案的章程);
5.新股东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情况简介(没有新股东加入可不提交此项;若新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业务种类需提交的材料:
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需增加业务种类的
1.经营许可证原件
2.申办新业务所需提交的材料(请参照“浙江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域名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在已批准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变更网站,应当向省通信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应当先登陆网站国家工信部官网添加域名信息,再向省通信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
2.网站域名变更申报表(点击下载 网站域名变更申报表)
3.新网站网址的域名证书;
4.已办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原件;
5.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须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内容,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
业务覆盖范围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业务覆盖范围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2.经营许可证原件;
3.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原有业务开展情况、变更业务覆盖范围的资金支持等。
注册资本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应当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限公司股东不变的情况。若经营主体如股东发生变化的,需按经营主体变更的规定先行提交申请。)
办理注册资本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有效复印件)及工商的变更登记情况证明;
3.经营许可证原件;
4.新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5.旧的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复印件(包括会计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2.经营许可证原件;
3.新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4.旧的公司章程;
5.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6.同5.2
7.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联系手机、联系邮件、通信地址。
注册住所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注册住所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2.经营许可证原件;
3.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有效复印件)及工商的变更登记情况证明;
4.新的经营场地的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5.新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6.旧的公司章程。
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
2.同第六章第六条
3.经营许可证原件;
4.新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5.旧的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