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第九类
商标第九类,主要是科学仪器,包含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处理、开关、转换、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录制、传送、重放声音或影像的装置;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光盘,DVD盘和其他数字存储媒介;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收银机,计算机器,数据处理装置,计算机;计算机软件;灭火设备。
商标第九类分组明细:
【0901】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
【0902】记录、记数检测器
【0903】其他办公用机械(不包括打字机、誊写机、油印机)
【0904】衡器
【0905】量具
【0906】信号器具
【0907】通讯导航设备
【0908】音像设备
【0909】摄影、电影用具及仪器
【0910】测量仪器仪表,实验室用器具,电测量仪器,科学仪器
【0911】光学仪器
【0912】光电传输材料
【0913】电器用晶体及碳素材料,电子、电气通用元件
【0914】电器成套设备及控制装置
【0915】电解装置
【0916】灭火器具
【0918】工业用X光机械设备
【0919】安全救护器具
【0920】警报装置,电铃
【0921】眼镜及附件
【0922】电池,充电器
【0923】电影片,已曝光材料
【0924】其他
一般来说商标第九类申请要求与其他类别的商标要求是一样的,需要商标申请人和商标同时满足申请注册条件,才能予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