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沸点 互联网要有娱乐精神?
一段叫做“Google恶搞baidu”的视频最近成为互联网热点,这部长达17分钟的视频对竞争对手百度公司进行了“恶搞”。视频中有大量关于各种电视广告词的“再利用”和对“百毒公司”的恶搞,包括Google华南区基层组织积极帮教“百毒代理”组织成员转化并取得显著成果等讽刺百度的说法。此前百度曾制作过一个打击Google的叫做“我知道”视频短片,也在网民中引起强烈反响。视频上传者称这是从Google中国员工电脑里流传出去首次在网上发表的视频,但Google中国到目前为止尚未证实此视频是否出自该公司。 企业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问题是,任何竞争都必须有一个度。虽然到目前为止我们无法证实此视频的来龙去脉,但作为一家大公司,Google不该就此表个态吗?大众评判台 励俊:一笑了之 这算是一种娱乐公关吧。既然双方都乐于以这种方式推广双方,那么作为观众也不必认真当回事,以娱乐精神观赏,一笑了之即可。不过搞怪片的质量和水准之低,实在对不起两大搜索公司的亿万家产,呵呵。 曹中铭:不当竞争 百度与Google的相互恶搞绝不是什么互联网的娱乐精神,而是一种不正常的竞争,当然其中亦含有自我炒作的成分在内。近几年来,国内互联网业发展很快,但我个人认为,相关部门的监管还没有及时跟上。因此,加强立法与制定规章制度更显得迫在眉睫。 李忠存:恶搞有失身份 这段视频应该是Google的员工做的一个恶搞百度的视频吧。当然以前百度也有一些恶搞Google的视频。但这是员工自己的行为还是企业的恶搞诽谤现在还不好说。但是有一点,Google和百度都是国际性的大公司,如此恶搞未免有失身份。这就像是两个泼妇骂街,实在有辱门庭。 何若灵:恶搞搞也没什么 在Google恶搞百度这个事件中,我个人觉得Google确有不妥之处。倒不是说两家公司之间的竞争不能加入娱乐元素,主要是看娱乐的格调如何。或许在西方文化中,这种恶搞不算什么,但是在中国,这恐怕只能算是上不了大台面的行为。当然,在这个通俗文化泛滥的年代,任何可能吸引眼球的,都会有人去做的。◆沸点特稿以调侃的方式未尝不可陈格雷 首先我要强调一点,我觉得这个片子未必是Google做的。当年百度恶搞Google的片子是我和他们签了协议做的,但我们做的片子只是以调侃的手法、而并没有直接出现攻击Google的任何东西。 我们当初做百度恶搞Google的片子时,并没有出现Google的名字和logo,也没有说Google的坏话,只是使大家感受到和Google的关系而已。大公司就不能去调侃了吗?我觉得这是一种风度,挺好玩的事情。不是说大公司就只能严肃。 我觉得现在的这个片子多半不是Google做的。我其实很喜欢Google的,尽管我帮百度做过东西,但是我经常使用Google的服务。我看到这个片子的靠前反应就是不要定论是不是Google做的,第二反应是觉得做得不够好。 我觉得他们做得过于狗仔队了。从营销的角度来看,我觉得一个好的片子应该是既能击中对方的死穴,同时又能悄然表扬自己。但是这个片子仅仅是把百度大量的负面新闻并且是大家都熟悉的东西搬了出来,并没有点中要害。我相信李彦宏看了这个片子也只会一笑置之。因为片子里说的那些已被报道过很多次了,百度也不在乎多这一次。而且这个片子并没有说出Google让人觉得敬仰的地方在哪里,不够有力量。我觉得他们应该找到Google比百度真正好的地方来发掘,而不是仅仅抓着百度的负面新闻不放。 还是那句话,我觉得这个真不像Google做的,我相信会有后续的事情发生。这个片子有2个演员直接出现了,有可能这个片子在热传一段时间以后,制作方会跳出来说我们是某某工作室,这个片子是我们做的。 另外,我觉得以恶搞的方式竞争也很合理。举个例子,国外广告法比较宽松的地方,百事可乐连续拍了好几条片子“搞笑”可口可乐,大家都是笑一笑,无所谓的。 我想说的是,无论对百度还是Google我都是很尊重的。他们的服务我也会经常用。我同意恶搞,因为恶搞背后并不表明存有恶意。我们需要以娱乐精神去批判。因为,只有经得起打击的公司,才是好公司,经得起多次打击的公司,才是伟大的公司! (陈格雷是网络营销专家,百度打击google短片的创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