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钒钛停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26日开市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公司确认本次停牌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上述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26日、2016年5月31日、2016年6月7日、2016年6月17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2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22)《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23)《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26)。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工作进展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将全部铁矿石业务资产和海绵钛项目资产及部分负债(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出售给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目前,有关各方正在研究论证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截至2016年5月25日收市后的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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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16年5月25日收市后的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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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续停牌的原因、预计复牌时间及后续工作安排
因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6年6月24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并复牌。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6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在2016年7月2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6年7月25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股票恢复交易后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信息;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出售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以及有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进程,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