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股之王博客【新荐股骗局曝光,投资界郭德纲操纵39股,被重罚近1.3亿】

多年以来,电视的股评栏目是不少投资者获取证券资讯的一个重要渠道,也诞生了不少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而"廖英强"便是其中的佼佼者,曾被粉丝戏称为“讲投资的郭德纲”。

但最近廖英强摊上了大事,收到***的巨额罚单!

5月6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卖出。

买卖交易超15亿!决定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4300万元,并处8600万元罚款,合计1.29亿元。

被罚的“财经网红”廖英强何许人也?

此前有报道称,2008年,廖英强正式与“股民导师”这一身份结缘,他在天津人民广播电台经济台主持专栏节目,从外汇、地产、黄金等泛财经角度解析股市。

2012年前后,廖英强离开天津,在上海某电视财经频道一档证券类节目担任嘉宾主持人。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趣幽默风格,枯燥单调的数字曲线和技术讲解在他口中变得妙趣横生、引人入胜,被媒体和粉丝戏称为“讲投资的郭德纲”

2016年春,廖英强选择了自主创业,开办了属于自己的证券培训机构——爱股轩。

廖英强作为大股东的上海股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轩文化)通过“爱股轩”网站的APP,以解盘视频“金钱风暴”“股动钱潮”等节目以及新浪微博、博客、土豆网等互联网平台进行推广和宣传。

2015年,股轩文化在上海举办多场培训讲座,讲座视频放在“爱股轩”网站上,以提高股轩文化知名度。随着股轩文化的推广活动,廖英强也积累了一定粉丝,其博客点击率很高。

据统计,廖英强在各类的社交媒体、音视频平台上的培训讲座吸引了大量的粉丝,节目上线后的8个月的时间里,他的收听量达到了3200万次。从2011年开博至今,已经拥有1.3亿的点击量。

8个月操纵39只股票,获利4千多万元

***指出,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发布了含有荐股内容的博客60篇,平均点击次数为110399次,在其微博、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公开评价、推荐“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共46次,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公开荐股下午开盘后或次日集中卖出相关股票,违法所得共计43104773.84元,并处86209547.68元罚款。

根据***文件,将廖英强的具体操纵事实梳理如下表:

▲图片来源:中国基金报

例如2015年3月20日、2015年5月14日,廖英强分别推荐了兴发集团、清新环境,下午开盘,散户就冲进去将股价拉升了。而提前布好局的廖英强顺势将股票卖出,获利,完成一次割韭菜。

▲兴发集团2015年3月20日股价走势

▲清新环境2015年5月14日股价走势

利用影响力,廖英强的市场操纵愈发得心应手,39只个股的操纵失手次数仅3次。

包括了2015年7月27日买入的“桐昆股份”、2015年10月27日买入的“兴业银行”、2015年11月26日买入的“太阳电缆”,亏损金额分别为879249.50元、52744.18元和3574.63元,合计亏损93.45万元。

当然,这一系列操纵行为并非用一个账户完成。

***调查显示,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廖英强控制其本人及“张某萍”等13个证券账户进行的操纵。上述账户不少和廖英强有亲戚或工作关系,比如柴某英是廖英强的表姐,柴某玉是柴某英的妹妹;柴某美是廖英强的母亲;廖某杰是廖英强的哥哥;金某是廖某杰妻子的姐姐,他们账户的资金来源大多数来自于廖英强及其妻子郭某琳。

据券商中国,在***行政处罚落地之前,2015年9月就有小散举报廖英强非法推荐股票,理由是“忽悠”老股民购买炒股书籍和视频,利用股民非法推荐股票。

百度“廖英强”贴吧,成了不少小散的“泄愤地”,这个累积发帖3万、2383人关注的贴吧大多数都在说廖英强是骗子。

多名“黑嘴”抢帽子交易被罚

据火山财富,这已经不是靠前起证券从业人员提前买股,再利用电视、微博等方式公开评价其买入个股,“忽悠”散户“抬轿子”。

2016年6月,***就通报了针对国开证券经纪人朱炜明的行政处罚案。

***官网披露的细节显示,朱炜明父朱某荣、其母孙某英和祖母张某英都于朱炜明所在营业部开立上海股东账户和深圳股东账户,而朱炜明实际控制朱氏账户组。朱炜明在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期间,控制朱氏账户组买卖海螺型材、神剑股份、襄阳轴承等共计132只股票,盈利452.67万元。

令人诧异的是,朱炜明操纵手法与廖英强如出一辙,其在某财经栏目中通过明示股票名称或描述股票特征的方法公开“荐股”。

通过明示股票名称或描述股票特征的方法,公开评价、推介利源精制、万马股份、博晖创新、三泰电子等10只个股,并在公开荐股前先行建仓买入,公开荐股后的3个交易日内卖出,获利43.93万元。

一不愿具名私募经理表示:

“其实这么多年,电视股评栏目一直存在于电视台,也是不少投资者获取证券资讯的一个重要渠道,如此公开的一个栏目,主持人自然很多,栏目很难进行监管主持人的非法炒股荐股记录,所以,也只能呼吁证券从业人员在录制节目或者是通过其他形式发布投资咨询,恪守职业道德,不要被利欲熏心。”

据新华社报道,近年来“抢帽子”操纵案件呈现三大特点:

首先,涉案者善于借助主流媒体影响市场。朱炜明案中,“谈股论金”是某知名财经频道证券类谈话节目,收视率在证券节目中长期排名靠前,受众广、影响大。

其次,荐股渠道向各类新兴媒体渗透。借助博客、微博等社交工具精准、高效传播的优势,一些所谓“大V”以节目嘉宾身份亮相,利用其高人气大肆推荐股票,误导投资者的同时谋取私利。

再次,反向交易隐蔽性强。例如,为逃避查处,朱炜明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先建仓布局,后配合其荐股行为进行反向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2月10日,中国***主席刘士余在全国证券期货工作监管会议上点名批评“黑嘴”称,有些券商的分析师“语不惊人死不休”,预测指数能到个位,“全球没有券商经济学家这么预测的,黑嘴又多年没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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