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大病医疗救助范围有哪些)

问题解答:


  一、大病救助范围如下:

  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二、大病不予求助范围

  1、xidu、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2、医疗美容、保健性质理疗;

  3、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用赔付责任;

  4、不能按照区县民政部门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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