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里的竞业协议是什么 有哪些规定

每个职员和公司都是在合同法的规范下进行的,其中有很多细节可能大家不是很了解,例如我们经常听到的竞业协议。最近腾讯就*员工没有遵守竞业协议而要求赔偿,那么竞业协议是什么?有哪些规定呢?

所谓竞业限制,亦称之为“竞业禁止”,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员工在任职期间或者离开工作岗位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经营项目。

公司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的要点有:(1)员工离职后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2)竞业限制的对象只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3)必须支付补偿金且时间不超过两年。

公司与员工签订了竞业限制合同后,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在员工竞业禁止期间,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或者要求与公司解除竞业限制关系。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发布的《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 39 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不应据此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补救,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劳动者工资的20%-60% 支付补偿费。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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