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指的是哪两江

两江指的是江西省和江南省(今江苏、安徽两省及上海市)。

清初江苏(含今上海市)和安徽两省辖地同属江南省,因此初时该总督管辖的是江南和江西的政务,因此号两江总督。清代的两江总督是清朝九位高水平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江苏(含今上海市)、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官至从一品。

江南省(今江苏、安徽两省及上海市)和江西省,是清王朝的财赋重地,也是人文荟萃之区。雍正元年授予历任两江总督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之官衔。道光十一年起,两江总督兼管两淮盐政。自同治五年起,两江总督兼管五口通商事务,授为南洋通商大臣。

督抚制度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实行的是督抚制。当时全国划分为23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高长官。总督权力比巡抚大得多,但与巡抚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总督和巡抚都是对上直接听命于皇帝。不同的是总督可以管数省,侧重军事,巡抚只管一省,侧重民政。

清代同治前的总督署所在地具体在南京何处有待考证;清代同治三年后总督署位于南京城正中,明汉王府旧址,太平天国天王府,民国时期辟为国民***所在地,新中国成立后先后作为江苏统战部、民革江苏中央、江苏省政协所在地,现为中国近代史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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